优租客 您的私人房产专家 首页    房产动态    出租信息    求租信息    出售信息    求购信息  
伊秀网站建设服务
资深网站建设服务,长三角地区知名网页设计团队,专业SEO优化服务,热线:18015801380
www.1show.cn
建设部副部长 黄卫 在全国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根据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部际工作联席会议的研究意见,现将2005年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情况和下一步主要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2005年清欠工作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今年9月,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曾培炎副总理今年先后三次听取清欠工作专题汇报,并多次做出重要指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密切配合、加强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负责。经过各地、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政府拖欠基本解决、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两大预期目标。根据企业网上上报的清欠额统计,截止到12月10日,2003年底以前已竣工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解决了645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的91.4%。其中,天津、上海、辽宁、安徽、江苏、浙江、广东、云南、北京、河北、山东等11省市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比例已经超过了95%。中央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已按计划解决,未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基本建立,2003年以来的清欠成果得到巩固,防新欠长效机制开始发挥作用。在政府加快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带动下,社会项目清欠工作也取得较好进展,清偿2003年底以前竣工社会工程拖欠工程款975.2亿元,占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84.4%。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责任制,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 1.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落实清欠责任。云南、福建等省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目标责任。辽宁、河南、广东、河北、浙江、湖南等省市与下属市县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清欠责任,加强了目标考核。山东、江苏、重庆、贵州、广西等省(区、市),根据剩余拖欠数额和财政收入状况,制定了每月的清欠计划。广东、山西等省采取省长约谈、将清欠完成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等措施,督促清欠滞后的市县加快清欠进度。如广东省政府工程清欠比例由9月初的64%提高到目前的98.22%。 2.多种措施并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省市加大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如山东对430个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立项。湖北、四川、福建等省市对有拖欠项目的单位,采取暂停建设用地审批、限制领导干部出国,限制购置汽车及高档办公设备等措施。安徽、浙江、黑龙江、新疆等省区定期通报清欠进度,将清欠目标责任书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吉林等省区把清欠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采取的各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 3.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各级政府在带头偿还本级投资项目拖欠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拖欠问题。云南、山西等省要求各市县把转移支付的资金优先偿还政府拖欠。吉林省停缓建部分新开工项目,将建设资金用于偿还政府项目拖欠。 (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督查和指导。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部际工作联席会,及时研究清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1.开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督察。4月中旬,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10个督察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进度居全国后十位的地区进行了专项督察。交通、铁道、水利、民航、信息产业等部门均出台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了对本行业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的通知》。人民银行、银监会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监察部、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审计署、最高人民法院、保监会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清欠工作。 2.认真抓好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两批对各地由政府投资的20个典型拖欠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目前,这些督办项目大多数已得到解决。建设部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对16个城市的市政和房地产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查,对拖欠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尚未解决的6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督办,加快了这些项目的清欠进度。 3.及时掌握清欠动态,进行分类指导。建设部今年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国清欠工作汇报会、21省市协调会、约谈会等各类专题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清欠的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提出分类指导的意见和措施。特别是今年9月,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进度较慢、剩余数额较大的13省进行了两次约谈,12月初又对未完成今年清欠预期目标的5省进行约谈,有效促进了这些省区清欠地开展。如湖北政府投资工程清欠率由9月初的60%提高到目前的93.68%。 4.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取得新的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颁发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十分重视拖欠工程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目前,进入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有1892个,涉及金额33亿元,已解决27.2亿元。其中,法院判决和执行923项,解决金额14.1亿元;经调解等方式解决13.1亿元。 5.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推广先进经验。部际联席会议主动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通报清欠工作情况,这些媒体对部分地区清欠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建设报》也对清欠工作进行了连续报道。部际联席会议清欠办公室还编辑了32期《工作简报》,及时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制定和完善有关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为了建立和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部际联席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1.针对部分政府工程由于超概算,导致工程款拖欠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重庆、广东等省市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等管理单位,集中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宁波、珠海、张家港等城市,规定对城市一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要经过本级人大批准后才能立项。 2.针对一些工程结算不及时造成的拖欠问题,财政部与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结算的程序、时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上海、青岛等地对工程结算、审计、支付的方式、程序和时间等还做出了具体规定。 3.针对业主长期滞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造成的变相拖欠问题,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质量保证金及时返还的要求。建设部还会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上海、北京、厦门等正在进行试点,积累经验,以便全面推广。 4.针对房地产项目发生新的拖欠问题,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和《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天津、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等七个城市进行工程担保的试点。北京、江苏、重庆等省市还出台了在建设工程中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办法和规定。 5.针对建筑市场信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在长三角等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浙江、江苏等省市将拖欠工程款的单位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对失信单位在市场准入与清出等方面予以惩戒。 在加强防新欠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还注意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劳动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对下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各地区积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 二、当前清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政府项目清欠进度滞后。 截至12月10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工程款数额约60.5亿元。其中包括市政工程14.5亿元,政府用房项目14.1亿元,交通工程10.9亿元,教育工程5.8亿元。这些拖欠大多属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工程超概算,有的是工程结算时间长,有的是省级政府统筹协调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社会项目清欠难度较大。 目前,社会项目2003年以前拖欠工程款的偿付比例为84.4%,落后于政府项目的清欠进度。我们在督察中发现一些项目虽然签订了还款协议,但没有落实资金来源。在剩余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中,有一些拖欠单位由于改制、破产等多种原因,已经不存在,造成了呆账和死帐问题。 (三)防新欠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价款结算、质量保证金等长效机制措施,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建设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工程建设超概算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部分项目仍存在结算时间长等问题。 (四)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仍存在拖欠问题。 个别地区仍存在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其中不少项目资金来源没有保证,存在边清边欠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仍在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存在新的拖欠隐患。 三、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清欠任务,为明年的工作打好基础,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督促各地完成今年清欠任务。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不动摇”的清欠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地区逐级落实清欠责任;在清偿贫困市、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方面,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帮助其尽快解决;对清欠滞后的地区予以通报,对清欠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采取必要的督促措施。对已进入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政府拖欠工程款案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抓紧研究制订明年清欠计划。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对今年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制定明年的清欠工作计划,于本月底前报建设部。建设部将会同发改委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2006年清欠工作要点,确定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提出清欠工作的考核目标与要求。 (三)继续加强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继续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对政府用房、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教育工程等清欠剩余数额较大的行业加强督查;对项目超概算、配套资金不到位、结算时间长等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新开工的项目加强监督,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对在清欠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会同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临近年底,我们将根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培炎同志的讲话精神,继续加强对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广大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同时,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消除恶性事件的隐患,做好应对突发事件预案,严防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作者:建设部副部长 黄卫)
本站关键词:常州住房网 常州租房网 常州房产网 常州房地产 常州出租房 房产交易网 常州房地产 视频住房网 常州买卖房 常州二手房 最新楼盘网 视频房产网 视频租房网
Copyright © 2003-2008 CZZF.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常州租房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28764